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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6:47      浏览次数:

内大科技字〔2025〕2号

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办好“两件大事”重大部署,聚焦“十四五”时期自治区科技创新重点任务,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健康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中的科技支撑作用,以疾病防治、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自治区科技厅明确了本批次项目指南科研任务主攻方向。现就我校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2日(含)前注册。

2.强化平台、人才、项目一体化布局,鼓励申报单位依托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及团队申报项目。

3.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支持其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一体化创新,推动先进技术、科技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落地;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场、产业需求为导向,与企业开展实质性创新合作。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原则上应是项目任务主要完成单位,鼓励创新主体与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探索创新合作新机制、新模式。

5.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6.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申报单位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二)申报项目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含),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含)。

2.联合申报时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并明确签订时间。

3.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4.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5.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6.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其中重大疾病和常见多发病、中医(蒙医)方面各研究方向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含);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含);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应具备资金配套能力,须提供不低于财政资金1:1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7.申报单位提出的科研任务与申请科研经费相匹配,单个项目无需覆盖研究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并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在签订任务书前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2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鼓励有能力青年科技人员、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5.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二、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按要求通过“蒙科聚平台”(网址http://www.mengkeju.com)网上填报,其他方式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6日8:00至2025年2月24日16:00,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由于所有项目需经过单位管理员账号审核,请务必于2025年2月24日12:00前提交,切勿卡点提交。

1.申报人账号

已注册账号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无账号的申报人由学院统计后联系科技处创建账号,批量分配账号模板见附件3。

2.在线提交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提交至单位管理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3.在线签章

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均使用电子印章,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统一签章。相关附件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无需电子印章,线下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系统。

(二)申报咨询

请查看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网页链接为: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1/t20250103_2647959.html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娜茜泰,电话:4995414

本通知及附件材料可以从学校协同办公OA系统(网址http://oa.imu.edu.cn/)查看下载

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批量分配申报账号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