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6号
关于对理工科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
进行咨询评估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显著增强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凝聚力和集聚度,全面了解运行发展状况,为学校的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学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组建时间满2年的理工科科研平台和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进行咨询评估。请各学院于6月9日前,根据绩效和进展研究确定科研平台的整合、注销和建设方案。现将学校咨询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咨询评估的材料与内容
提交的材料包括: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基本情况;“十二五”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汇报PPT(已提交的材料如无变动,无需重复提交)。
材料内容应重点说明:研究水平与贡献、研究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开放与运行管理。科研平台重复挂牌的另需简要说明不同平台的关系和区别,与校外机构联合建设的另需说明双方实质性合作进展情况。材料中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技术成果转让等数据资料应实事求是,如发现内容不实,将对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及其依托学院进行批评;严重不实者,将根据情况降低评估结果档次或取消建设资格。
二、 咨询评估的方式与流程
咨询评估基本形式为会议评估(如有必要可能另行组织现场评估)。会议评估全程允许全校师生旁听。
咨询评估主要流程为: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情况→专家提问交流→专家打分,提交评估意见→专家组形成评估意见,进行整体评价、提出问题和建议等→会后统一反馈意见。
三、 咨询评估的结果与处理
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建设运行经费;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注销、整合意见。
四、 其他事项
各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应由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考核评估材料、不参加评估或不按时进行整改的视为自动申请注销。
咨询评估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包通拉嘎、刘崎峰 联系电话:4995615、4994959
联系邮箱:ndkjc12@im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27日
抄报:分管校领导。
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