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号
关于组织理工科实验室(中心)加入“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学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社会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现组织我校各校级、省部级实验室(中心)统一加入“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以下简称“协作网”)。
一、支持政策
“协作网”是2001年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建设的一个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益性科技条件服务网络。“协作网”采取政府扶持和择优奖励的激励机制,整合自治区范围内的各行业大型科学仪器资源,以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对社会的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为自治区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支撑环境。加入“协作网”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将根据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对依托共享平台申报的科技项目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对绩效突出的注册单位进行奖励和后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对国家级科研项目、“草原英才”所承担的项目、在自治区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公示的重点补贴领域内所提供的分析测试服务可享受测试费40%的补贴;
(二)省部级科研项目可享受测试费30%的补贴;
(三)对区内外各企事业单位提供分析测试服务,可享受测试费10%的补贴;
(四)根据对外共享服务测试收入单台仪器机组设定补贴封顶为:对外共享服务测试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下补贴封顶2万元,总收入在100万元—200万元补贴封顶3万元,总收入在200万元—300万元补贴封顶4万元,总收入在300万元以上补贴封顶5万元;
二、申请程序
请各学院(中心)组织本单位实验室作为主体进行申请,填写《“共用网”注册实验室申请表》及《“共用网”注册实验室仪器机组申请表》(见附件),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3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送科学技术处(行政楼5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科学技术处将统一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办公室”)。管理办办公室组织专家顾问组对申请加入“共用网”的专业实验室进行评估和审核,最终结果通过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告。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包通拉嘎、刘崎峰,联系电话:0471-4995615,4994959
联系邮箱:ndkjc12@imu.edu.cn
内蒙古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471-6280583
附件:1. “共用网”注册实验室申请表
2. “共用网”注册实验室仪器机组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