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牛一丁处长组织召开全处会议,传达了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工作布置会精神,领学了《总体方案》,逐条学习了27条负面清单,并从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培训、推进贯彻落实和学校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解读了《内蒙古大学党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并要求各科室主任和分管处长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体方案》精神,并结合分工和职责梳理“负面清单”“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抓好贯彻和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总体方案》贯彻落实,2021年3月11日上午,科技社科党支部组织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全体工作人员在学术会议中心4号会议室召开了学习培训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牛一丁主持。
牛一丁书记在学习培训会上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的发展方向,是国之大局,党之大计。《总体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的颁布实施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
随后,社会科学处崔荣副处长领学了《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科学技术处朱保华副处长领学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开展了交流研讨。
会议最后,牛一丁书记强调,作为学校科研管理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工作职责进行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要义。要确保本单位承担的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把《总体方案》改革精神贯彻到学校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