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蒙研院发〔2025〕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和院士专家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研究院”)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内蒙古工程科技领域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前期征集项目选题的基础上,经征求部门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凝练形成战略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要求
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咨询研究项目类型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一)重大项目。聚焦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与主要研究,每项支持经费100-200万元。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其中决策建议须报送到党中央、国务院或有关部委、行业协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自治区举办“院士恳谈”等形式活动至少1次;开展服务产业科技创新活动,对接自治区地级市至少2个。
(二)重点项目。聚焦自治区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与主要研究,每项支持经费50-100万元。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其中决策建议须报送到党中央、国务院或有关部委、行业协会、自治区党委政府或自治区盟市党委政府、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举办“院士恳谈”等形式活动至少1次;开展服务产业科技创新活动,对接自治区地级市至少1个。
(三)一般项目。聚焦自治区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咨询研究项目,应有相关院士参加,每项支持经费20-50万元。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其中决策建议须报送到党中央、国务院或有关部委、行业协会、自治区党委政府或自治区盟市党委政府、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
内蒙古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定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且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条件的,可作为项目依托单位:(1)独立法人资格;(2)从事咨询研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研究所需的条件;(3)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4)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5)专门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承担涉密项目任务的,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且有足够精力投入项目研究。课题负责人为非院士的,须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该课题依托单位须为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三)重大、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可根据研究需要下设若干课题,其中课题负责人至少1位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大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重点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一般项目不设课题。内蒙古研究院鼓励精简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
(四)申报限定:1.项目申请人承担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有在研或有逾期未结题情况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2.除交办及委托任务外,同一申请人同年申请新项目的数量原则上限1项;3.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内蒙古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
(五)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项目,所申报项目应符合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围绕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跨领域联合研究,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的建议。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除涉密资料外,所有项目均须将纸质申请书(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4纸双面胶装,封面盖章页用铜版纸),经项目申请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或人工送达,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档及签字盖章后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纸质材料须与电子邮件报送材料完全一致。
(二)涉密项目电子版申请书须刻录成盘,与纸质申请书一同提交至内蒙古研究院。
(三)申报时间:申请人自即日起申报,提交立项申请书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13室
邮 箱:nmgyjy01@126.com
联 系 人:乔旭、孔先凤
联系电话:0471-6328587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2026年第一批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