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28 10:1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外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研究区域应关注非洲和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生态系统(Ecosystem)、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资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

  项目申请需围绕上述资助领域,针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期战略目标确定的三大全球性挑战(气候变化、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污染)开展深入研究,旨在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提供科学决策支撑,协同提升环境风险早期预警能力与系统性解决方案。

  申请代码1须选择C03、D01、D05、G0412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二)申请人应与UNEP有关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将UNEP工作人员填写为外方合作者。外方参与人可包括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研究项目经历的科研人员。鼓励申请人与来自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合作。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UNEP(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1.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2.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

  (2)各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退回。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8日下午16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自然科学基金委和UNEP将定期举办受资助项目的学术交流会议。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学术交流会议以及UNEP有关活动。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王磊 荣念赫

  电话:+86-10-62328404, +86-10-62326998

  邮箱:wanglei1@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2 7474

  (二)UNEP联系人。

  张林秀

  电话:010-6488 9833


  附件:

  1. 英文申请书模板

  2. 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