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NCN)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工程与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5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波方合作者应符合NCN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CN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中方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五)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CN(中波)”,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波方申请人和参与人的英文简历,请使用英文申请书中提供的简历模版。
(3)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波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17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中方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徐进
电话:+86-10-62325351
邮箱:xujin@nsfc.gov.cn
国际科研资助部:张帆
电话:+86-10-62325943
邮箱:zhangfa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波方联系人。
Dr Magdalena Nowak
电话:+48-538-105-453
Email: magdalena.nowak@ncn.gov.pl
附件:1. 英文申请书模板
2. 合作协议参考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