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科技〔2024〕20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26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附件1),严格按照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的指南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针对项目指南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
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
织项目的顺利实施。
2.牵头申报单位为自治区高等学校,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
能力和条件保障体系,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3.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
构等,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
务等相关机构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4.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申
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指标,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
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项目指南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其他自治区级及以上“揭榜挂帅”类项目的不得申报。
6.项目验收评价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1式1份)纸质版至科学技术处(行政楼5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pdf)到科技处邮箱。因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方式,各单位每个项目指南限报1项,若全校申报总数超过限额,学校将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利清,电话:4992257,邮箱:ndkjc4@imu.edu.cn
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可以从学校协同办公OA系统(网址http://oa.imu.edu.cn/)查看下载。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3. 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