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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09:0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科基字〔2024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1年立项的各类型资助项目;

(二)2021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3年结题的资助项目;

(三)2022年立项、已提前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书的研究内容与指标的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采取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采取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s://f.nmkjt.org.cn/nmzrjjw)后在线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负责人要按照结题报告填写说明的要求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对项目的研究内容和取得成果进行系统深入地总结,同时汇总经费支出数据并经财务处审核通过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能直接复制论文或其他相关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不得将无录用通知的待发表或未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面上、博士基金项目结题需准备的材料:

1.结题报告;

2.财务验收决算报告自行在系统下载

3.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4.计划任务书原件。

(三)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结题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结题报告;

2.财务验收决算报告自行在系统下载

3.计划任务书原件;

4.查新报告原件;

5.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6.项目验收汇报材料(PPT 15分钟)。

四、结题验收程序

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nmjj123456)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写结题报告并上传电子化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填写后需在线提交至学校和科技厅进行审核。面上、博士基金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需待结题报告通过审核并由科技厅组织会议验收后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注意纸质版结题报告内容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各类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附件请于6月10日前完成填写上传并在线提交;

(二)凡连续两年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科技厅将予以终止,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任何项目;

(三)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利清,电话:4992257,邮箱ndkjc4@imu.edu.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可以从学校协同办公OA系统(网址http://oa.imu.edu.cn/查看下载

附件: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验收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