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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16:48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申请的通知


  199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理论物理专款,并成立学术领导小组,汇聚物理学家集体智慧,探索符合理论物理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资助模式,以达到设立理论物理专款促进我国理论物理学研究的发展,培养理论物理优秀人才,做出优秀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理论物理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在战略决策上应有的指导和咨询作用之目的。

  一、申请项目类型

  经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会议确定,2023年度理论物理专款主要资助以下5个项目类型。

  (一)“理论物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

  该类项目以构建交流平台促进合作与研究为主旨,支持高端和前沿问题的理论物理研究与论坛,以前沿性、交叉性和创新性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凝聚研究队伍,聚焦科学问题,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动员全国优秀的理论物理研究力量,集中攻关,做出协同性的创新成果,推动理论物理学科发展。

  项目名称应为“理论物理专款X X理论物理中心”。2023年度择优持续资助已资助项目的再次申请,拟资助2项,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强度600万元/项。

  (二)“理论物理前沿引领项目”

  该类项目是探索资助具有理论物理特色的前沿引领研究项目,有别于目前常规的重点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先导性、原创性的理论物理研究方向,鼓励跨团队合作,通过深层次、实质性的交叉合作共同促进理论物理的创新发展,鼓励获资助后不同团队之间合作发表论文。

  申请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45[197811日(含)以后出生]2.2023年申请重点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请本项目,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成员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

  优先支持以下5个研究方向:

  1.时空起源和引力本质的研究

  2.寻找能够演示并直接验证量子优越性的算法

  3.关联及拓扑量子系统的新物态和新机理

  4.开放量子体系中的奇特核结构以及重离子碰撞动力学中的新奇效应

  5.不同能标下中微子与物质相互作用属性的理论研究

  资助期限4年,资助强度500万元/项。

  (三)“理论物理博士后项目”

  该类项目是为了鼓励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入站博士后开展创新研究工作,培养理论物理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申请要求:1.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理论物理的学习经历;2.3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入站从事理论物理及其交叉学科方向的研究,学位证日期为202011日(含)以后(申请时上传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申请书正文前面写明博士论文的题目和入站后指导导师的姓名与研究方向等信息);3.2023930日前入站,20241231日不出站的博士后,简历中必须填写博士后进站和预计出站时间(申请人应上传在站证明电子扫描件,标明进站时间和出站时间);4.申请人应以在站单位作为项目的依托单位提出申请;5.已获博新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

  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18万元/项。

  (四)“理论物理前沿讲习班”

  该类项目是为理论物理青年学者开设系列课程,系统训练基础理论,帮助青年学者深入了解理论物理学科前沿。

  申请要求:1.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讲习班需安排系统性报告和前沿讲座两类课程,课程时间2-3周;3.申请书中需明确提供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拟聘授课教师名单。

  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40万元/项。

  (五)“理论物理文化与传播项目”

  资助理论物理专著和科普著作的出版(译著不在资助之列),出版基金旨在促进理论物理研究的发展,提高大众对理论物理的了解和中学生、大学生和研究生对理论物理的兴趣,以期对从事理论物理工作高年级大学生、研究生和科研人员有所帮助。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持续资助《理论物理通讯》期刊。

  资助彭桓武理论物理论坛,促进理论物理内部各领域之间的学术合作与交流,拓宽学术视野,加强理论物理和数学、生物、天文以及应用学科的交叉合作。资助物理学拔尖学生基础理论菁英暑期学校,面向优秀大学本科生,探索培养优秀理论物理人才的新模式。资助期限1年。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理论物理专款项目。

  (二) 申请注意事项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94日—9816,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请书格式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1)申请书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411日,结束时间按照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 X1231日。

  (2)“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A25,“申请代码2”按实际研究方向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

  (3)“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

  (41-3类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研究项目”。

  (54-5类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科技活动项目”。

  (6)申请书正文开头必须说明所申报的是哪个项目类型(写清楚具体项目类型)。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或未填写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39816)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附件材料,同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联系人:李会红,孙世峰,电话:010-6232508762326939,电子信箱:phy-2@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