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大学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


内大科技〔202226

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大学青年

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

理工科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和“部省合建”工作,创新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英才培育模式,促进学校高端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实现“四青”等国家级人才的新突破。学校继续实施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并作为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入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对象

一般重点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或突出成绩的40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支持政策

(一)学校按照学科特点给与入选者不同强度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三年,总经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青年科技人才的科学研究、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执行进度需严格落实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并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绩效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一般重点支持40岁以下青年教师;

3.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并初步具备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创新潜力;

4. 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6. 申请人在项目承担期内及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后5年内不得调离学校。

(二)以下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

1. 获得过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2. 正在承担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3.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项目的;

4. 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

5. 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的;

6.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至相应学科。

(二)学科推荐。学科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推荐,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每个学科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1项。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程序立项支持。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遴选工作,并将经单位审核后的项目申报书连同《2023年度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于10月22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联系邮箱。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智慧,联系电话:18604718329

联系邮箱:ndkjc10@imu.edu.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以从科学技术处网站(网址http://st.imu.edu.cn)下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

2.《2023年度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