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科研实验室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理工科相关学院: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校园安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现将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理工科相关学院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假期期间师生生命健康和实验室安全。
二、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理工科相关学院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关注高温、高压、高速等危险仪器设备的安全状态,电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状态,危化品的规范储存、使用情况和操作过程的安全状态,以及消防设施设备、各类应急处置能力情况等。
三、各理工科相关学院要对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登记备案,对仍然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并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四、加强实验室水、电、气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热源、门窗等;对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科研实验室,房间内必须有人值守,要特别注意大功率仪器设备的用电安全。严禁用插线板跨房间供电,严禁多个插线板串联供电。离开实验室前,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严禁仪器设备带电过夜。
五、加强危险实验物品安全和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特种设备等危险实验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实验室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上报。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