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关于2020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 号)和《关于印发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大发〔2008〕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学校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自然科学方向16名,人文社会科学方向7名,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数 |
联系人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戴云珂(电话4992944) |
2 |
计算机学院 |
4 |
周建涛(电话4992341) |
3 |
生态与环境学院 |
1 |
李永宏(电话4993130) |
4 |
交通学院 |
3 |
张永昌(电话4996375) |
5 |
蒙古学学院 |
4 |
吴英喆(电话4992282) |
6 |
法学院 |
3 |
刘银良(电话4996329) |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0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已获得学位。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四、聘用期限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硕士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大学2020年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投送至应聘单位。
2.聘用科研助理的个人或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所在单位报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备案,由人事处为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3.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1日。
4.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个人或团队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附件 《内蒙古大学2020年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