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科技〔2018〕25号
关于遴选2018年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
科学基金”培育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的基础研究水平,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精英型青年科技拔尖人才,促进我校高端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带动学校快速增强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双一流”建设,根据《内蒙古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管理办法》(内大发〔2017〕46号)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人选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育类别
“培育计划”分“杰青培育”和“优青培育”两类进行重点支持和动态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对本领域科研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具备承担国家杰出(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能力水平或潜质,未来4年申报国家杰出(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规划具体可行。
(二)研究方向明确,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已形成研究团队,具有组织领导团队创造性开展研究工作、做出一流科研成果的能力水平,申请人为现有研究团队负责人或学术骨干。
(三)为我校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承诺培育期满后5年内不调离学校;截至2018年10月1日,申请“杰青培育”原则上年龄未满41周岁,申请“优青培育”原则上男性未满34周岁,女性未满36周岁。
(四)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 前3%高被引论文或在本学科一区顶级期刊发表论文。
三、培育政策
(一)培育期间,对尚未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入选者,学校可将其聘为岗位研究员。
(二)培育期间,学校为保障入选者心无旁骛、潜心开展研究工作,每年保障入选者15万元的绩效工资,补足学院分配的差额部分。
(三)学校优先将入选者遴选为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在优质培养前提下优先安排博士和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
(四)入选者如因项目断档、研究经费临时短缺,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部委员会审议,可向学校申请30-50万元自主科研项目。
四、推荐名额
每单位可推荐“杰青培育”和“优青培育”人选各1人。
五、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内蒙古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任务书》(见附件1),提出明确的研究规划,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同时提交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同意,明确培养方案和支持措施,聘请3名同学科领域的院士或“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对申请材料进行“双盲”函评,教授委员会参考函评意见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三)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汇总、签章后,于10月29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kjc10@imu.edu.cn。联系电话:0471-4992147
(四)学校组织相关学部委员会专家,参考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评选标准,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会议答辩评审,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
(五)学校学术委员会或其科学技术委员会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经校内公式一周无异议后,以学校文件形式正
式公布。
(六)入选者、学院与学校共同签订《内蒙古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任务书》,以 “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申报条件为主要参考,制定培养期工作计划和目标。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相关科研人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培育人选的遴选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做好我校青年杰出科技人才的培育工作。
遴选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以从科学技术处网站(网址http://st.imu.edu.cn)下载。
附件:《内蒙古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任务书》
科学技术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