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案的公示
一、 转化成果名称
成果名称:一种乙炔氢氯化反应低贵金属含量Au-Cu-TiO2/C
催化剂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 ZL 2015 1 0469027.X
专利权人:内蒙古大学
发明人:胡瑞生;杜燕飞;贾云;孟婉婉;郭颖昕;张俊阁
二、 转化实施单位
内蒙古三联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 转化金额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四、分配方案
经学校核算,该成果转化净收益为251266.01元。根据《内蒙古
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其中净收益的80%共计201012.81元由成果完成团队依据工作贡献自主分配,经成果完成团队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分配。
姓名 |
主要贡献 |
占比 |
分配金额(元) |
提取方式 |
本人签字 |
胡瑞生 |
第一发明人及项目负责人,发明专利创意提出者和主要撰写者 |
90% |
180911.53 |
一次性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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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燕飞 |
第二发明人及部分实验工作完成人 |
10% |
20101.28 |
一次性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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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云 |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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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婉婉 |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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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颖昕 |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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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阁 |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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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公示期为 12 月 23 日— 12月 31 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联系电话:4994082、4992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