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专利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3 16:11      浏览次数:

 

关于专利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案的公示

 

一、  转化成果名称

成果名称:一种乙炔氢氯化反应低贵金属含量Au-Cu-TiO2/C

催化剂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 ZL 2015 1 0469027.X

专利权人:内蒙古大学

发明人:胡瑞生;杜燕飞;贾云;孟婉婉;郭颖昕;张俊阁

二、  转化实施单位

内蒙古三联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  转化金额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四、分配方案

经学校核算,该成果转化净收益为251266.01元。根据《内蒙古

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其中净收益的80%共计201012.81元由成果完成团队依据工作贡献自主分配,经成果完成团队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分配。

姓名

主要贡献

占比

分配金额(元)

提取方式

本人签字

胡瑞生

第一发明人及项目负责人,发明专利创意提出者和主要撰写者

90%

180911.53

一次性提取

 

杜燕飞

第二发明人及部分实验工作完成人

10%

20101.28

一次性提取

 

贾云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0%

0

 

 

孟婉婉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0%

0

 

 

郭颖昕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0%

0

 

 

张俊阁

发明专利实验参与者

0%

0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 12 23 日— 1231 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联系电话:4994082499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