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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提名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08:53      浏览次数:

 

      内大科技20229

关于组织提名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

1. 自然科学奖;

2. 技术发明奖;

3. 科学技术进步奖;

4. 青年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一般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名,也可由3名两院院士联合提名。

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3名两院院士可联合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分别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 青年科学奖提名候选人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11日后出生)。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三、提名程序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提名项目的遴选,于48日前将拟提名的项目清单(题目、完成人、完成单位、拟报奖项)报科学技术处,由科学技术处分配提名系统账号。各单位对拟提名项目严格把关,重视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拟提名青年科学奖或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需自行联系提名专家,由提名专家于415日前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拟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凭提名系统账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详见附件1)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在线填写,做到语言通畅,条理清晰,论述有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2.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513。经学校形式审查、公示后,报教育厅统一提名。

3.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52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燕 朱保华

联系电话:4992258   4994082

Email: ndkjc11@imu.edu.cn

 

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工作手册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申请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2331

 

 

 

 

 

 

 

 

 

 

                                                                                          

  抄报:分管校领导。                                                    

  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3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