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重大研究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

 

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重大研究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

 

  战略性关键金属指现今社会必需、安全供应存在高风险的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稀散金属和部分其它金属(如PEG、Cr、Co等)。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重大研究计划立足地球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瞄准我国重要的紧缺和优势关键矿产资源,以低丰度金属元素超常富集过程与驱动机制研究为主线,实现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为发现新型资源、深度利用资源提供坚实科学基础。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科学目标:揭示关键金属元素超常富集成矿的苛刻条件,建立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理论,实现成矿理论突破;揭示关键金属成矿规律,确定关键金属元素矿床新类型,实现指导找矿突破;查明微观尺度关键金属元素赋存状态,攻克关键金属强化分离理论瓶颈,实现分离理论突破。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 低丰度金属元素超常富集过程与驱动机制。围绕该核心科学问题,本重大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将针对以下三个关键科学问题展开:

  (一)地球多圈层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富集。

  关键金属元素在地球多圈层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循环从宏观和本质上控制关键金属矿床的分布。包括(1)关键金属元素的地球化学行为;(2)壳幔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循环;(3)地表圈层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循环。

  (二)关键金属元素成矿机制与规律。

  查明控制关键金属矿床形成的地质-物理-化学过程,是理解关键金属元素形成机制和成矿规律的关键。包括(1)主要由地质背景、物质基础和重大地质事件控制的关键金属矿床时空分布规律;(2)主要由岩浆/流体性质和物理化学条件控制的关键金属元素源-运-聚过程。

  (三)关键金属元素赋存状态与强化分离机理。

  关键金属元素常伴生主成矿元素在特定矿床中相对富集,具有细和伴的特点,高效清洁利用难度极大,急需攻克理论瓶颈。包括(1)矿床中关键金属元素微观尺度的赋存状态和赋存机制;(2)关键金属元素选择性反应和差异性放大机理。

  三、2019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以花岗岩-伟晶岩型矿床、碱性岩-碳酸岩型矿床、风化-沉积型矿床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资助关键金属成矿背景、典型矿床解剖、重要关键金属赋存状态和分离机理研究。本年度拟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一)关键金属元素地球化学行为及其模拟和示踪体系。

  (二)地球多圈层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循环机制。

  (三)重大地质事件和区域构造-岩浆作用对关键金属成矿的控制。

  (四)典型关键金属矿床成矿机制和规律。

  (五)稀土、铌、锂、铍等关键金属的赋存状态和分离机理。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围绕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在确保实现总体目标的前提下,本研究计划鼓励:

  (一)具有创新思路的研究。

  (二)基础较好,近期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研究。

  (三)科学问题带动下的实验和模拟研究。

  (四)促进科学问题深化的新方法探索研究。

  (五)学科交叉和具有国际合作背景的研究。

  五、2019年度资助计划

  2019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0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7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优先支持围绕关键金属矿床前沿领域的探索性研究, 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0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3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优先支持已有较好工作基础、有望在成矿区(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的项目申请,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除外);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3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3.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16时。

  2.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需要首先说明本次申请符合指南中哪一个重点资助的研究方向。在论述部分,应明确提出假说,论述其科学意义和依据,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并附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5.本重大研究计划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二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65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