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科技〔2018〕11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18〕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14年立项的重大项目和2015年立项的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面上、博士基金等资助项目;
(二)2015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18年度结题的资助项目;
(三)2015年立项的重大项目和2016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的研究内容与指标的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采取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采取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页面(网址http://nsbr.nmkjt.gov.cn),根据项目的实际立项时间选择下载相应版本的2018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负责人要按照结题报告内填写说明的要求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同时汇总经费支出数据并经财务处审核通过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将无录用通知的待发表或未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能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准予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全文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面上、博士基金项目结题需准备的材料:
1.结题报告2份;
2.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2份;
3.计划任务书复印件2份。
(三)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4份;
2.结题报告2份;
3.计划任务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查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2份;
6.会议验收汇报材料(PPT半小时)。
四、结题验收程序
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项目申请时所用的电子邮箱)和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nsbr.nmkjt.gov.cn)将填写完成的结题报告(内含附件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待结题报告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审核后,即可双面打印签字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注意纸质版结题报告内容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电子文档请于6月12日前上传并报送纸质版;
(二)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电子文档请于6月22日前上传并报送纸质版。待会议验收完成之后,项目负责人须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意见书》(一式11份)及电子化版本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三)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年度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并于截止日期前将全部结题验收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行政楼505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电话:4992257,邮箱:ndkjc4@imu.edu.cn;
联系人:牛一丁,电话:4994861,邮箱:ndkjc2@imu.edu.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可以从科学技术处网站(网址http://st.imu.edu.cn)或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附件: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验收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