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科技〔2023〕6号
关于召开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是我区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平台,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科技厅于2022年启动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并遴选出农牧业、能源领域第一批20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制约其发展的问题,切实将其打造成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使其在提升自治区原始创新能力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我校拟召开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
地点:学术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一)各学院院长报告本学科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情况(15分钟 PPT汇报);
(二)科学技术处作学校科技平台情况分析报告;
(三)邀请专家宣讲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政策;
(四)校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
各学院院长、分管院长、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和骨干。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附件2)要求,认真梳理本学科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情况,从建设定位与意义、建设基础、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运行管理、人员队伍、条件保障等方面重新审视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查找短板和不足,加快整改提升,形成1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请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和汇报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包通拉嘎,张智慧 联系电话:4995615,4994861
联系邮箱:ndkjc12@imu.edu.cn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34号)
2. 《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14日
抄送:分管校领导。
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