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大科技2019〕21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集中接收申请的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四)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申报有关要求,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继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均会体现在《指南》中,请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予以重点关注。申请人应2020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新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提交信息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申请开通),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申请资金全部为直接费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具体要求请参考《指南》中的预算编报须知。2020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需编制预算。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附件材料原件须与纸质申请书原件统一装订,一式1

(五)各有关单位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在基金申请过程中根据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组织引导,认真做好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论证工作;要充分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在申请人选题、组建研究团队、申报学科方向以及申请书撰写质量等方面给予指导,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在保证申请数量的同时,切实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22020年项目申请政策及要求有较大变化,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务必要认真研究《指南》,拓宽申请项目的类型,要指派曾经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教师帮助初次申请项目的教师进行选题和申请书的修改完善,严格把关,组织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进行申报。

(六)申请材料报送

我校2020年度集中申请项目接收工作自202031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截止时间35日,学校对提交的申请书(无需申请人及所有成员签字)进行审核复查;第二阶段截止时间313日,提交的申请书最终版须有申请人及所有成员的签字。鉴于审核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请各单位务必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集中提交全部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财务、科研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以下简称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在执行过程中曾做过预算调整的项目,需在结题/成果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网址: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六编制决算表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

2.决算表的编报范围是本年内结题(项目执行期截止日201911-1231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资助项目。财务支出数据截止到20191231日,之后支出不得列入。

3.编报范围内的项目应按要求逐一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定额补助式)》。

(七请项目负责人务必202018日前向财务处提交纸质版决算表。待财务处审核通过后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决算数据填报的同时提交结题/成果报告,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1。各有关单位审核后务必于202011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2016日前提交进展报告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科学技术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有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要求,统一报送本单位结题/成果报告、拟申请项目清单、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清单等材料,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任何教师的个人报送。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505

联系人:李飞、张俊萍、朱保华

电话:499225749954144994082

邮箱:ndkjc4@imu.edu.cnndkjc5@imu.edu.cn

ndkjc3@imu.edu.cn

本通知可以从科学技术处网站(网址:http://st.imu.edu.cn)或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附件: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表

2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拟申请项目清单

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

4.各学院(中心)需提交结题/成果报告项目清单

5.各学院(中心)需提交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191230日

                                                                                                              

抄送:分管校领导。                                     

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912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