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已经开始申报,为了做好我校该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奖种类型
2017年度的科学技术奖励种类包括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各奖种的申报数量不作限制。
二、 申报程序与要求
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应由申请人提出,所在学院(中心)负责申报项目(人选)材料的审核,并上报学校,由学校负责推荐。
申报自然科学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应是2016年10月31前在自治区科技奖励服务中心登记的科技成果,其中,自然科学奖至少有一篇论文被SCI或EI收录。科技进步奖的主体技术(核心技术)应于2016年1月1日前在生产实践中应用(需要附相应证明材料)。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候选人应是在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三、 不能申报的成果
(一)涉及国家和国防安全的科技成果;
(二)各类软科学成果;
(三)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争议未解决前不能申报;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取得许可证前不能申报;
(五)已经获得国家及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他人以相同或相似的成果再次申报的;
(六)没有在自治区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或登记年限不够一年的;
(七)同一技术内容、同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项奖励成果;
(八)参加评审未授奖和评审中撤项的成果,不得连续再次申报,须隔一年后申报。
四、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电子版推荐书主件
推荐书主件,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登录http://61.138.98.226下载并安装《科技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根据所申报奖种选择相应的推荐书并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做到语言通畅,条理清晰,论述有据,实事求是,重点要突出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等内容。填写完成后使用《客户端》的“校验”功能对所填内容进行校验并生成正式版PDF格式申报书。
(二)电子版附件
特别贡献奖和中青年科技创新奖的电子版附件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论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论文检索报告;获得科技奖励证书;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助于评价该候选人的相关证明。(以上均为JPG格式,限制数量50个)
自然科学奖的电子版附件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论著(PDF格式,限10篇);结题证明(计划内项目);论文检索报告;技术评价证明(鉴定意见、验收意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代表性引文、其他有助于评价该成果的相关证明。(以上均为JPG格式,限制数量40个)
科技进步奖附件材料包括应用(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其他有助于评价该成果的相关证明。(以上均为JPG格式,限制数量50个)
国际合作奖附件材料包括应用(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培训情况证明;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助于评价该候选人的相关证明。(以上均为JPG格式,限制数量50个)
电子版附件由各申报人自主扫描或制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PDF单个文件小于2048KB;JPG单个文件小于200KB且单张小于A4纸;论文、专著应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不存在归属争议且于2016年1月1日前授权,应用(经济效益)证明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如发现经济效益与实际情况差异过大将取消授奖资格。
(三)纸质推荐书
纸质推荐书包括纸质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一式2份(原始件、复印件各1份)。主件应根据提交确认后的正式版推荐书打印,附件应是上传到《客户端》的附件材料纸质版(能提供原始材料的尽量提供原始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 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3月24日前将拟报奖的人员和成果目录清单报送科学技术处,由科学技术处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
电子版申报材料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纸质推荐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燕,朱保华
联系电话: 4992258,4994082
Email: ndkjc11@imu.edu.cn
附件:各学院2016年10月31日前登记科技成果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3月16日
抄报:分管校领导。
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