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推荐科技工作会议表彰人选的通知

 

 内大科技〔201815

关于推荐科技工作会议表彰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在科学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表彰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决定在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现将表彰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先进科研工作者;

(二)先进科研管理工作者;

(三)先进科研工作集体。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科研工作者

表彰我校2010年以来在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道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2.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以及解决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横向项目。在科学研究、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被同行公认和引用。

(二)先进科研管理工作者

表彰我校2010年以来在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2.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能够积极谋划推进单位相关工作,报送科研相关材料完整规范,材料审核质量高,有相关科研管理论文发表者优先。

(三)先进科研工作集体

表彰我校2010年以来在科研创新、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学研究任务、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咨询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进取性、竞争性、创新性、突破性、艰难性工作业绩的学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或创新团队。

1.重视科研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具有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团结合作的工作氛围和环境。集体中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人员学术思想活跃、作风严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注重科研平台和学术团队建设、科研人员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注重科研特色、优势和交叉学科的形成。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和横向项目,保质保量,结题率高,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4.能够多渠道争取并获得较大数额科研经费。

5.取得多项创新成果

1)发表较多高水平学术论文。

2)有重要理论创新、学术价值和社会现实意义的著作出版。

3)取得多项知识产权。

4)集体或集体中的个人获得多项科研奖励。

5)在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会、报告会以及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学术交流,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

三、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单位)推荐候选人,先进科研工作者不超过2名,先进科研管理工作者和先进科研工作集体分别不超过1名(个)。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择优在科技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二)成果形式是论文或专著的,论文应以署名内蒙古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且已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授权专利应以内蒙古大学为专利权人;研究或咨询报告被盟、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采纳,并有相应证明;科研项目须已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需经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生产或应用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奖项的推荐、人员遴选以及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一)被推荐申报内蒙古大学科技工作表彰奖候选人均要填写《内蒙古大学科技工作表彰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是内蒙古大学科技工作表彰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做到内容实事求是、创新点突出、申报奖励类别的特点突出、语言精炼流畅。

(二)申请者可在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网页自行下载推荐表,注意申报类别。

(三)推荐学院(单位)于629日前将推荐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合订竖装)及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并上报,理工科报送科学技术处,文科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李海燕,4992258ndkjc11@imu.edu.cn

社会科学处: 罗佳宁,4995040skc3@imu.edu.cn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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