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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的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19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典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

  3. 资助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4. 项目执行期:3年(20201月至202212月)。

  二、 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瑞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www.stint.se/en/program/joint-china-sweden-mobility/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 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STINT(中瑞),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用中文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请书。双方申请人需共同完成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并作为附件在ISIS系统中提交。

  2) 瑞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的简历。

  3)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瑞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基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对优秀青年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重视,本项目鼓励双方申请人通过项目加强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的培养,并建立新的科研合作关系。申请书正文中应突出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瑞合作交流及研讨会中的参与,并说明本项目将如何推动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或创立全新的合作研究内容。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以及双边研讨会的日程安排和拟参加研讨会的人员信息。

  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制定详细预算。

  4. 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依托单位科研处须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经申请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5.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7820199516。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829日至20199516,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公共节假日期内不予接受。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 结果公布

  2019年年底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011日开始执行。

  六、 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申洁

  电 话:010-62327017

  Emailshenjie@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7474

  瑞方联系人:Mattias Löwhagen

  电 话:+46(0) 8 671 19 96

  Email: mattias.lowhagen@stint.se

  附件1.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

  附件2. 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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